2020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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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要闻

20日,长春市消费券发放专题新闻发布会召开

长春市计划4月22日起发放 100000000元消费券!

    20日上午,长春市召开长春市消费券发放专题新闻发布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消费需求受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积极扩大国内需求,释放消费潜力,扩大居民消费”的决策部署,让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受益,同时参照国内同类城市做法,为进一步促进消费回暖,提振市场信心,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发放总额度为1亿元的“长春版”消费券。

    本次消费券发放以“促消费、惠民生、增活力”为目标,面向社会发放总额度为1亿元的“长春版”消费券,主要包含特惠型、普惠型、购惠型三种类型,同时组织开展购物发票抽奖促销活动。计划4月25日正式启动普惠型消费券发放工作,全部活动到6月末结束。

    本次消费券发放重点突出三个原则。一是注重引领性。充分发挥消费券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吸引各大商家和平台同步开展促销和让利活动,形成优惠叠加效应,激发消费热情,营造市场氛围。二是注重时效性。结合当期疫情影响和长春市消费情况,重点要促进现阶段的消费活动,恢复市场活力,缓解市场困境。三是注重参与性。同时扩大消费者和商家两方面的参与度,本次发放的消费券适用领域宽、覆盖行业广、消费者的参与形式新,将有效激发消费者和商家的参与积极性。

    据悉,整体活时间定为4月20日-6月30日。消费券发放主要包含特惠型、普惠型、购惠型三种类型,同时组织开展购物发票抽奖促销活动。

    特惠型消费券,安排资金1000万元。主要发放给全市城乡低保、特困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及退伍军人服务保障优抚对象。计划从4月22日开始发放。

    普惠型消费券,安排资金2000万元。主要发放给所有在长人员。在长人员可通过下载阿里支付宝App参与抢券,抢券时间由长春市政府统一公告。抢得的电子消费券即刻存入个人支付宝账号中,每张面值50元,共计40万份,每名在长人员只能抽奖一次。计划4月25日正式启动普惠型优惠券发放工作,全部活动到6月末结束。

    购惠型消费券,安排资金5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促销活动。采取购物赠券的方式,所有在长的消费者,包括外地来长人员,在长春欧亚卖场等政府指定的限上年销售额亿元以上商贸企业,使用银联云闪付或阿里支付宝APP扫码支付,单笔消费满200元及以上,即可获得一次赠券机会,获得率100%。消费券面额随机产生,面额设置为20元、50元、100元、500元和1000元五档,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同时,指定商家也配合政府推出配套优惠折让措施,与政府消费券叠加形成折上折的效果,最大限度地优惠消费者。

    发票抽大奖,安排资金1500万元。自4月27至6月30日,每天都会进行抽奖,共65期。消费者个人在长春实体消费场所消费支出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单张发票金额在100元以上(含100元)就可参加抽奖。发票抽奖共安排资金1500万元,每期抽奖活动都会产生一等奖1名,奖励一汽品牌汽车一台(价值20万元);二等奖4名,奖励价值5000元的购物卡一张;三等奖20名,价值500元的购物卡一张。市民中奖后,要在中奖号码公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与中奖号码一致的发票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办理兑奖手续。(具体见长春市税务局发布的发票抽奖公告)

    /城市晚报记者 陆续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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