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不得在哪些交易时间进行委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一)开盘集合竞价;
(二)收盘前半小时内;
(三)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是否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及利润分配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3. 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进行转股业务时,对发行人的股东人数是否有明确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转换债券转股后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申报转股时,发行人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债券持有人均不得申报转股。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记者 王秋月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