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7日
首页
第A07版:发布

全省交警部门 强化路面管控

查处“百吨王”1099辆 战果丰硕

    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全省交警部门以打击货车“百吨王”安全隐患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全省交警部门加强站口管控 , 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切实降低冬季交通事故风险隐患,形成严查、严治氛围。严格对 “ 两客一危一货 ” 等重点车辆的登记检查,从严把好入口关,严防问题车、带病车驶入公路,重点加强超载货车的管理,做到逢车必检查。截止目前,从打击“百吨王”情况来看,全省交警部门强化路面管控查处,各地依法查处“百吨王”1099辆,全省打击“百吨王”力度明显提升。近日,长春和长白山民警在行动中查获“百吨王”,及时处理消除了安全隐患。

    半个小时查处

    两辆“百吨王”大货车!

    1月4日03时许,桑某驾驶车牌号为吉C****9号的大型货车,沿亚泰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兴业监狱时,被长春交警支队宽城大队民警查获。经电子秤测量,该车辆皮重达到123.25吨,超过核定载质量50%。03时30分许,王某驾驶车牌号为吉A****6号的大型货车,沿凯旋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北四环路时,被宽城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电子秤测量该车辆皮重达到126.66吨,超过核定载质量50%。根据《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的,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货车超载隐患大

    莫让货车变“祸车”!

    近日,长白山支队池西大队民警在抚公线16公里+100米处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F519XX,由白河开往池南方向的重型仓栅式货车,该车辆载车货物超过核定质量未达10%,给予该驾驶员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坚决禁止超载上路!

    无独有偶,当天,长白山支队民警在去往池西、池南大队督导途中,于长白山地区丹阿线-949公里处发现一台从池北区开往松江河方向,疑似违法改装超载的重型自卸货车,当即移交池北大队严肃处理。经查实该货车存在诸多问题:超长、超高、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依法给予该驾驶员记7分,罚款 26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回原貌。

    /记者 李娜 报道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