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成长需要家庭、学校及社会各方共同呵护。作为自救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一旦受到侵害陷入困境,如果没有外力的强制干预和及时报告,很难摆脱伤害。
初建美代表表示,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隐蔽性强、发现难、报告难等现实问题,相关部门(一般指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工服务机构、福利机构、医疗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严重伤害,又或因交通事故、溺水等原因造成非正常损伤、死亡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初建美说,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是为了发现未成年人被侵害后能及时报案、立案,及时调取相关证据,从而尽可能地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发现难、调查难、定罪难等问题,有力准确地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一些省份的市、县、区级已陆续开始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初建美建议,我省也应持续关注这一问题,尝试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报告制度的意见》。
/吉林日报记者 杨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