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辽源市明华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公告如下:
(一)工程情况介绍:拟建项目属原有企业新产品自主研发的技术改造项目,在保持现有全厂建筑面积、产能和劳动定员不变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并利用现有车间内生产设备和公用设施,新增和改造相应的设备及配套设施混线生产,替代现有C105车型5000辆/a产能、X40车型23000辆/a产能、D077车型12000辆/a产能、GA10车型20000辆/a产能,以实现拟建项目D357车型60000辆/a的生产能力。详见征求意见稿。(二)征求意见稿的获取方式:(1)网络连接:https://www.eiabbs.net/forum.php(2)纸质版报告: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吉林昊融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长春市前进大街2266号,王工,电话15044066035)(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评价范围内相关人员及单位,详见征求意见稿。(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同前文网络连接。(五)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提交公众意见表至报告编制单位(转交至建设单位)。(六)起止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