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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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4版:发布

全省交警部门

严查假牌套牌假证交通违法行为成效显著

    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全力做好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巩固深化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成效,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各地交警部门持续对假牌套牌假证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通过视频监控系统、缉查布控系统,加强对嫌疑车辆的自动巡查、监测预警、轨迹追踪,采取固定岗勤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法依托执法站、超限站,加大对过往车辆的登记检查力度,对路面上存在伪造、变造、无证驾驶、驾驶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形成对假牌假证车辆整治的高压态势。近期,交警部门查处多辆涉牌涉交通违法行为,现将长春和四平双辽民警在执勤中查获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案例进行曝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见到交警主动配合检查,没想到殷勤背后竟有“猫腻”

    近日,王某驾驶吉C67***号解放牌重型仓栅式货车沿世纪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浦东路路口时,被长春交警经开大队民警截停检查。王某下车后主动出示驾驶证,民警经过比对,发现王某拿的驾驶证上的照片与驾驶员本人不符。原来他只有C1M机动车驾驶证,不能驾驶重型仓删式货车,所以借朋友的驾驶证用一下。

    民警将其带回大队,核查后确定王某未取得B2准驾车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因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与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200元,行政拘留5天,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这名司机不得了!无证+套牌+超载+报废车!

    近日,双辽交警大队双山中队民警正在在辖区内路段执勤巡逻,当民警巡逻至明沈线绥沈线附近时,发现一辆装有玉米的蓝色低速货车缓慢行驶,通过民警观察,该车有超载的嫌疑。民警当即拦下该车,并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驾驶员声称自己没有驾驶证和行驶证,能提供的有效证件竟只有身份证。民警通过警务平台查询该车牌号吉C424XX,显示竟然不是同一辆车,而是一辆蓝色解放牌货车。通过进一步查询,该违法车辆真实车牌号为吉C448XX,在2016年11月已达到报废标准,民警当即将该车扣留并将驾驶员带回中队进行处理。通过询问核查,驾驶员王某某,从兴隆镇出发拉玉米到红旗街,因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该车达到了报废标准,一旦上路肯定会被查获,所以将在路边捡到的车牌挂到了该车上,想瞒天过海逃避交警的检查。但是他超载50%,却骗不过民警的火眼金睛。

    针对该车驾驶员无证驾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驾驶报废机动车、超载的违法行为,累计处以罚款11000元、行政拘留、扣车的处罚。

    /记者 李娜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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