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严处各类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为切实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全省交警部门多措并举,加大对校车的严查严管力度,强化落实企业主体监管责任,强化校车源头管理,对排查出的14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校车进行曝光,严查严处各类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辖区广大师生出行安全。
近日,双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特勤中队民警,深入辖区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附近乡村道路进行巡逻。在卧虎镇土山村某幼儿园门前道路上,发现一辆小型客车形迹十分可疑。该车驾驶人看见巡逻的警车后,立即加速准备冲进幼儿园院内。经检查,该车内共计坐了6名幼儿,还有一名该幼儿园的教师。驾驶人名叫谷某某使用一辆自用的核载9人的小型普通客车,每天8时将村中的6名幼儿和1名教师送到卧虎镇土山村的某幼儿园,晚上再接回来。
经询问,谷某某知道自己使用普通客车,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情况下提供校车服务接送幼儿的行为是违法的。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谷某某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被警方处以20000元罚款。
全省各地交警部门重点核实校车数量、车辆核载数、校车驾驶员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年检和安全状况、车辆保险、运营路线等情况,确保排查登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确保安全隐患无死角。同时,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路面管理与查处力度,根据学校上下学高峰时段和校车运行线路等规律,在校车经过的主要路口设卡,开展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路检路查行动,对经过的校车逐一检查,严查校车超员、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整治中形成高压态势,营造严查严管的氛围。
/记者 李娜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