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责成绿园区青年路街道办事处负责 洛阳街捆绑地块 项目的征收补偿工作,该项目征收范围:东起 铁路沿线(含青丘路) ,西至青萍路,南起青林路,北至青冈路。
当前,在征收范围内坐落于 东方花园以东,长春物流基地A区以西,青石花语以南,台北大街以北的地块。该地块范围内有十四处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无房屋有效证照),致使征收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现邹广来等十四人主张权利要求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房屋所有权人或主张权利人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予以配合,经过征收部门多方查找,未发现其他房屋所有权人或主张权利人,现发布公告予以寻找。这十四个房屋及房屋主张权利人信息如下:
1、东邻水泥厂,南邻东方花园,西邻青石花语,北邻铁道线,房屋面积:104.69平方米,主张权利人:邹广来,男,身份证号:2201031966XXXX3215;
2、东邻赵继考,南邻东方花园,西邻张长安,北邻铁道线,房屋面积:91.18平方米,主张权利人:杨春影,女,身份证号:2201111976XXXX0828;
3、东邻杨春影,南邻东方花园,西邻水泥厂,北邻铁道线,房屋面积:500.8平方米,主张权利人:张长安,女,身份证号:2201031945XXXX0826;
4、东邻王树军,南邻东方花园,西邻唐兆春,北邻铁道线,房屋面积:103.93平方米,主张权利人:窦永学,男,身份证号:2223031962XXXX6415;
5、东邻杨春影,南邻东方花园,西邻水泥厂,北邻铁道线,房屋面积:103.47平方米,主张权利人:赵继考,男,身份证号:2302271948XXXX0870;
6、东邻杨春影,南邻东方花园,西邻水泥厂,北邻铁道线,房屋面积:88.52平方米,主张权利人:唐兆春,男身份证号:2201041964XXXX3114;
7、东邻李金龙,南邻东方花园,西邻窦永学,北邻铁道线,房屋面积:157.49平方米,主张权利人:王树军,男,身份证号:2201031957XXXX3235;
8、东邻韩惠梅,南邻东方花园,西邻王树军,北邻铁道线,房屋面积: 84.67平方米,主张权利人:李金龙,男,身份证号:2201031987XXXX2710;
9、东邻岳云龙,南邻东方花园,西邻李金龙,北邻铁道线,房屋面积:105.93平方米,主张权利人:韩惠梅,女,身份证号:2201031971XXXX2342;
10、东邻冯义,南邻东方花园,西邻韩惠梅,北邻铁道线,房屋面积:153.21平方米,主张权利人:岳云龙,男,身份证号:2203811982XXXX7410;
11、东邻刘宝平,南邻东方花园,西邻岳云龙,北邻铁道线,房屋面积:59.22平方米,主张权利人:冯义,男,身份证号:2323281974XXXX7012;
12、东邻雷红军,南邻东方花园,西邻冯义,北邻铁道线,房屋面积:44.38平方米,主张权利人:刘宝平,男,身份证号:2201821989XXXX2310;
13、东邻雷红军,南邻东方花园,西邻冯义,北邻铁道线,房屋面积:23.11平方米,主张权利人:国丽双,女,身份证号:2208821987XXXX248X;
14、东邻富丰路,南邻东方花园,西邻刘宝平,北邻铁道线,房屋面积:58.2平方米,主张权利人:雷红军,女,身份证号:2201031968XXXX3548;
如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对上述房屋享有权属或对上述主张权利人持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绿园区青年路街道办事处提出权属主张或异议,并提供权属凭证等相关依据。逾期不至,视为放弃主张权利,绿园区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将依据法定程序对现主张权利人邹广来等十四户进行房屋征收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晓旭
联系电话:81087781
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街道办事处
二O一九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