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春城街道低保保障对象李寿政,今年62岁,因患肺癌于2019年2月14日在省医院手术治疗,总医疗费用123215.25元(医保目录外38737.22元)。出院后扣除基本医疗报销、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还承担47184.47元。高昂的医疗费给本来就非常脆弱的家庭蒙上一层阴影,当街道办事处得知情况后,立即联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积极为李寿政申请了“特殊困难群众商业保险”理赔。保险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就完成受理、核查、赔付工作,共计支付给李寿政老人住院自负医疗费及照料护理费35463.5元(其中:医疗费34263.5元,照料助理费1200元),剩余11720.97元绿园区通过临时救助“一事一议”的方式全部解决。
这仅仅是绿园区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众个人自负医疗费过高的一个缩影。为了健全完善的救助体系,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安全网”,绿园区积极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创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今年年初,绿园区政府出台《长春市绿园区为特殊困难群众缴纳商业保险实施方案》。方案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区政府每年自筹资金300万元,按照每人每年430元的标准,为全区6000多名低保、特困、散居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众缴纳商业保险。保险公司按照招标要求,设立困难群众住院医疗自负医疗费、重病患者照料护理费和死亡人员殡葬费三项理赔条款。其中:参保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含目录外)在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的基础上个人自负部分按照最低55%比例进行理赔,最高理赔比例达到90%,年度封顶线为5万元。同时对因患重病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照料护理补助,每人每年180天。截至目前,保险公司共受理申请275人次,审核通过260人次,支付保险金81.5万元,人均理赔3134元。按照往年困难群体医疗费用产生预计,保障周期将有1900人次申请理赔,保险公司预计赔付资金近600万元。
通过设立“特殊困难群众商业保险”项目,有效缓解政府救助资金短缺,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的综合保障水平。
/史常海 记者 张志善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