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我省供水行业的服务和管理水平,确保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水量安全,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健委出台了《关于提升城市供水保障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规范了城市供水从“水厂”到“龙头”的全过程监管。
九项重点任务发布
为切实有效完成工作目标,《意见》明确责任主体及责任单位,并制定了九项重点工作任务。
科学编制城市供水专项规划
各地政府要结合当地水源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和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加快应急水源工程规划建设,提高供水保障水平和应对水源突发事故能力。
加快城市供水管网建设改造
各地要全面排查使用年限超过30年以上、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线和劣质管材,纳入年度建设改造计划,全面更新改造。
继续开展城市二次供水改造
各地对既有二次供水改造工程进行评估、验收。继续推进“老旧散小”二次供水设施和管网改造,杜绝水质污染和“跑冒滴漏”。
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供水企业全面推行智慧化管理,做到“五个一”:建设一个智慧水务管理平台,供水设施运行一张网监控,管网资产一张图管理,打造一支专业运维队伍,建立一套考核机制。
改进城市供水管理服务
各地要优化供水报-建-修-用流程,提高用水接入报装率。充分利用供水企业公众号或APP,建立网上营业厅,方便用户网上办理立户、缴费、报修、咨询、投诉等供水业务。
提升城市水质监测能力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对辖区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情况进行公示,每年向当地政府报告水质监测结果。各地供水企业也要定期对出厂水、管网水及末梢水水质进行检测和评估。
强化城市供水监督管理
各地要加快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严格遵守用水定额,在保障非居民用水户合理用水需求前提下,合理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
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
长春市、四平市、辽源市、白城市、松原市等五个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要按照国家级节水型城市标准,于2019年底前完成申报方案的制定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其余地级城市于2019年底前完成省级节水城市申报方案,2020年底前全面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
/记者高羽 实习生 郭澍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