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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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文化/广告

别让孩子的生命为你的疏忽买单

    近年来,因父母等监护人溜号走神造成儿童死亡的惨剧屡有发生。平安天津的通报称,2017年2月27日晚20点57分,南开大悦城商城发生了一起惨剧,两名幼童从四楼直接掉到了地下一层,当场身亡。事发时,孩子的家长同时抱着两名幼童,在靠近中间玻璃围栏天井处看夜景,其中一个孩子因家长没抱住跌落下来,家长想去拉孩子,结果失手导致另一个孩子也掉了下去。2017年2月25日下午,合肥市郎溪路与长江东路交会处,一名2岁多的幼童被夹在了酒店旋转门内无法动弹。几名中年男子试图用手去推开旋转门救出男童,尝试后没有成功。孩子被夹得面部发紫,一度呼吸暂停。2017年1月3日,西安一名不满4岁的儿童因其母亲一直在旁边玩手机,在洗浴中心溺水身亡。去年7月11日,上海和黑龙江先后有两名2岁至4岁的幼童在大人抱着乘自动扶梯时坠落遇难。

    花一样年龄的儿童用生命为父母的失误买单的不幸频发,令全社会震惊惋惜同情,儿童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和应变能力遭到了质疑诟病,家长的疏忽造成重大损失应承担什么责任的话题再度被置于舆论的焦点,也成为今年两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据悉,全国政协委员李铀联名曾蓉、刘建军等13位委员,向今年的政协会议提交了《关于未成年人监护失职(疏忽)行为“入刑”的建议》,呼吁通过立法追究失职监护人的法律责任。提案指称,我国儿童的第一死因是意外伤害。中国每年有近1000万的孩子受到意外伤害,其中重伤及造成残疾的超过100万,死亡儿童达到10万,平均每天死亡270余名。而这些伤害事件中,大多数与监护人的疏忽失职直接相关,这些数据让人触目惊心。仅2016年7月15日至26日的短短12天里,全国各地就发生了12起儿童意外坠楼死亡事件,最大的8岁,最小的仅1岁7个月。马大哈父母的监护失职,直接导致数以千万计未成年儿童受伤害,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但目前对这些导致未成年人伤残甚至死亡的失职父母,基本只有道德谴责,没有法律制裁。该提案建议增设“儿童监护疏忽罪”,设立相应的入罪条款和适用刑罚,对监护人有过错并且造成《刑法》层面上的社会危害性结果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区分不同的过错及危害程度,对监护人不适当履行职责的各种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罚。这一提案的顺利推进,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

    应积极加快立法进程。让对未成年人监护失职行为尽快入刑,一是彰显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儿童生命的关爱和保护,可以使成千上万儿童的生命因有了法律的庇护而健康成长。二是可以使人们一事当前不再陷入该怎样惩罚责任人的纠结,使对一些有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行为追究有了准绳,有利于增强为人父母、亲人以及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三是在立法和宣传过程中,通过问题导向,抓住那些典型案例和人间悲剧作为痛点考虑如何量刑,不仅可以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而且通过法律宣传,极大强化监护责任意识,使“马大哈们”的疏忽不再可能继续疏忽下去。四是使监护人与被监护对象的责任关系,不再只是亲情关系,而且变成法律关系,惩处失职行为也在法律的框架下有法可依,使谁也不希望发生的意外,有了更可靠的保证。

    应专心致志地尽好责任。照看好自己的孩子,既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能力。在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现代化时代,儿童的成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不安全因素的挑战和考验;日新月异的精彩世界就像大观园,容易使没见过大世面的“刘姥姥”“板儿”们,因为好奇心太重而分心走神;家庭、社会、工作、交往的压力,也极易使监护人打盹儿犯困。在诸多挑战面前,更需要家长务必专心,时刻不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和掌控。

    应让孩子时刻远离危险。那天两岁的小孙女儿看到天上的飞机和鸟儿时好奇且有点失望地问我:“爷爷,我为什么不会飞?”我的心咯噔一下,想起了因“试飞”而遭遇惨剧的儿童。懵懂的孩子大都无所畏惧,不知道什么是危险,需要家长时刻教育提醒。应从教孩子判断是否危险的角度去强化他们的安全意识,让他们在受伤的教训里长记性,让孩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活动。如不要抱小孩子在楼道边缘玩耍,注意乘自动扶梯,尽量不要让孩子到高处、水边、电器旁等一切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尽量避免一个人同时抱两个孩子。在通过、使用或观赏旋转门、喷泉、购物手推车、停车场时要多加小心,不要过分地相信自己的能力,防止发生意外。关工委、幼儿园、学校等机构也应在保护儿童生命上发挥积极作用。

    天真活泼的孩子就要迎来自己的节日了,不知天堂里的孩子能否插上飞翔的翅膀?痛心之后,我们难道不应该来一点深思,长一点记性?作为家长,面对天真烂漫年幼无知的孩子,我们应该怎样担负起作为父母的责任,不让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呢?如果这篇短文能让你把别人的教训当成自己的警钟,不再有人拿孩子的生命为自己的疏忽买单,那就是社会之幸。

    王永林

    (原载《东北之窗》2017年第5A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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