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28日
首页
第A03版:发布

江南消防大队 开展国庆节前消防安全检查

    9月27日,江南消防大队监督员检查中发现辖区九台农商行一层大厅1处灭火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江南消防大队依法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任姗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