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地地道道的东北汉子,作为一名刑警,他以单位为家,在他眼中,案件没有大小之分,只要是自己经手的案件,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他嫉恶如仇,面对违法犯罪从来是眼里揉不进半点沙,危险时刻更是毫不犹豫地冲在最前面……他,就是抚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郭长勇。
2014年4月23日,抚松县松江河镇发生一起2死1伤的特大抢劫杀人案。案发后,抚松县公安局马上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郭长勇通过分析线索,准确判断出嫌疑人流窜到外地后租住房屋这一信息,最后,在农安县将犯罪嫌疑人围堵在一栋居民楼里。抓捕时,郭长勇身先士卒,第一个通过云梯爬到嫌疑人所在的房间,此时的嫌疑人已经疯狂,一边用刀割自己的脖子企图自杀,一边打开液化气罐准备实施爆炸,与抓捕人员同归于尽。紧急时刻,郭长勇果断开枪,将犯罪嫌疑人击毙,避免了一起群死群伤恶性事件的发生。
面对不断翻新的犯罪手段,郭长勇不拘泥于传统,创新工作思路,多部联动、合成作战,屡破大案要案。
2017年1月31日6时30分许,松江河派出所接到池西区消防大队报警,松江河镇松江街绿园小区D1栋一居民家里发生火灾,在救火过程中,消防员在该室南侧卧室床上发现一名女性烧焦尸体。后经法医鉴定,死者系死后入火,死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
案发后,郭长勇马上带领侦查员开展侦查工作,通过外围调查走访,于次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为死者同车队且与死者有债务关系的刘某。就在此时,刘某因服毒自杀未遂,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而审讯刘某,就成了破案的关键。
随后,郭长勇马上对还没有脱离危险的刘某进行讯问,审讯地点就在医院的透析室。在这种敞开式的审讯环境中,刘某百般抵赖,拒不承认。最后,郭长勇灵活使用审讯技巧,突破其心理防线,刘某如实供述了和被害人因债务纠纷引发争吵,并最终掐死被害人、放火焚尸的犯罪事实。
成为优秀的刑警,不是一起两起个案的突破,而是贵在一直的坚持。
2003年11月5日,抚松县松江河镇居民王某在松江河镇东林街一发廊内被两名醉酒男子持刀、斧砍伤,嫌疑人作案后迅速逃跑,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抚松县公安局迅速开展工作,并确定了其中一名嫌疑人为刘某,松江河镇居民,已经潜逃,抚松县公安局将其列为网上逃犯。另外一名嫌疑人只知道外号叫“二的”,身份无法确定。由于两名嫌疑人均在逃,导致案件迟迟不破。
2011年,清网行动中,抚松公安克服重重困难,终于查找到刘某藏匿在山东沿海一带,并将其抓捕归案。归案后,刘某虽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不能提供出“二的”的准确身份,只知道“二的”姓孙,柳河县人,其他线索为零。
郭长勇一直没有放弃对“二的”的追查,由于信息有限,缺少线索,嫌疑人踪迹全无。
/吉林日报记者 刘巍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