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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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B704C版:

即日起长春开展病退(退职)鉴定报名工作

    近日,记者从长春市人社局获悉,为做好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申请病退(退职)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确保2018年病退(退职)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申请病退(退职)人员劳动能力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8月31日。

    一、申请条件

    申请病退(退职)鉴定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持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到2018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3.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4.持有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报名程序

    申报病退(退职)鉴定报名程序为:1.本人申请;2.用人单位、档案托管机构或者社区审查同意;3.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初审(五个县市区由县市区人社局进行初审);4.统一组织鉴定。

    各县(市)、双阳区、九台区人社部门负责本地病退(退职)鉴定报名工作,审核后报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驻长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长春市各城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长春市辖区内企业在职职工,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报名。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在档案存放部门报名。具有残疾证人员(有档案的)在档案存放部门报名;具有残疾证人员(无档案的)在所属社区报名。

    据了解,病退(退职)鉴定采取统一组织、公开实施、集中鉴定的办法,申报疾病不超过三种。申报病退(退职)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加盖公章。 /记者 代丽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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