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拘留不留情
攻坚解决执行难
对不起,法官
我错了,我要还钱
“对不起,刘法官,我错了,我要还钱,千万别再把我关押在拘留所了……”近日,被执行人马某在双辽市拘留所里,向执行法官承认未主动履行义务的错误后,主动给付欠款20000元。
柴某伟诉马某、吕某、殷某买卖合同借贷纠纷一案,经该院判决,被告人马某、吕某、殷某偿还原告欠款52000元。判决生效后,马某、吕某、殷某没有主动履行还款。于是,柴某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马某、吕某、殷某发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限期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马某、吕某和殷某在判决生效到期后,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完全履行义务。经过几次执行后,仍有52000元没有履行,双辽市执行局执行法官对其中一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对其拘留十五天。
法院执行法官向马某讲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被拘留八天后,被执行人表示深刻悔过,并向申请方提出延期还款的和解方案,执行员反复做双方工作,最终达成执行和解,现已给付2万,并写下保证书,并签字按下手印,保证在2018年8月1日前给付剩余欠款,愿意承担一切后果,马某因此被提前释放。
马某从拘留所出来后,不禁感叹:“心里真是松了一口气,在里面度过的日子真是提心吊胆!如果早履行义务,就不用遭这份罪了。希望其他的被执行人不要像我一样无视法律,要积极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
/刘晴 记者 高鸿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