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资金存管指引下发
记者获悉,银监会2月23日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否决了“联合存管”模式,并明确网贷机构不得打着存管银行的旗号做营销宣传。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并不视为对网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存管人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另外,《指引》为已经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机构预留了6个月的过渡期。
易通贷CEO康文对记者表示,《指引》明确商业银行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有利于打消银行顾虑,推进存管落地。银行存管未来会成为合规平台的标配,但银行存管只能杜绝平台“自融”、“资金池”等问题,无法弥补风控能力和经营能力的不足,所以即使达到合规的存管标准,也不代表网贷平台一定能健康长久地发展下去。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接受网贷机构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网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资金监督等职责的业务。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网贷行业还处于规范发展初期,一些网贷机构在资金缺乏第三方监管制约的情况下,普遍存在设立资金池,侵占或者挪用客户资金行为,一些机构甚至卷款跑路,极大地损害投资人的利益。资金存管机制一方面是实现了客户资金与网贷机构自有资金的分账管理,从物理意义防止网贷机构非法触碰客户资金。
上述负责人表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银监会牵头负责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目前,专项整治工作摸底排查阶段已经结束,其中资金存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指引》作为《办法》落地实施的重要配套制度之一,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监管政策体系,有利于过渡期整改工作的深入,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整改标准和依据。/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