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长春市工商联、长春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全市商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先期在房地产商会、汽车租赁行业商会、装饰材料行业商会、社区物业行业商会、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商会、医药行业商会、轻工业商会、陶瓷卫浴家居行业商会、长春冀南商会9家商会建立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将在2017年内实现在此次市60%以上的商会中建立人民调解机制,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推进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长春市民营企业转型发展的过程中,劳资纠纷、资产清算等引发的矛盾相应增加,建立完善多元化的民商事纠纷调解机制,既是民营企业节省解决纠纷的时间、精力成本,化解矛盾专心经营发展的迫切需求,也是工商联拓展服务非公经济职能、推动商会工作创新的积极尝试。长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长春市工商联党组书记曲春雨谈到,工商联和商会组织要积极推进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落实好调解室设立、机构人员、工作制度等筹备工作,深入开展企业发生和应对各类民商事纠纷状况的调研,有针对性地指导好调解委员会工作。
让“东方一枝花”在民商事纠纷中发挥作用
人民调解是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并行的诉讼外调解活动,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一项独特的制度,被誉为“东方一枝花”。
目前,长春市共建有规范化人民调解组织2559个,共有首席人民调解员及一、二、三级人民调解员14226人。
为“三抓”行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开展“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行动是新年开局省市委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建立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是市工商联和市司法局找准司法行政机关与民营企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落实“三抓”部署的重要举措。市司法局将履行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职能。
/记者 韩玉红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