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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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2版:天下纵横

穿高跟鞋进车间摔伤 女工告公司获赔4万

    在东莞一家鞋业公司工作的张阿姨违反公司规定,穿高跟鞋上班,因车间地滑摔伤。跟公司协商未果,张阿姨将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9万多元。前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张阿姨与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公司支付张阿姨赔偿款4万元。

    50岁出头的张阿姨在沙田镇一家鞋业公司工作,2016年7月22日,张阿姨穿着高跟鞋来到公司上班。走进成型车间时,因车间内地板比较湿滑,张阿姨摔倒在地,受了伤。经医疗鉴定,张阿姨的伤情达十级伤残。

    经查,事发当天早上,车间机器确实排了水到车间地板上,但张阿姨也违反了不得穿高跟鞋上班的公司制度。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鞋业公司支付4万元给张阿姨。

    日前,鞋业公司已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张阿姨。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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