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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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天下纵横

陈超因开专车被认定非法运营罚款两万元 将客管中心告上法庭一审二审皆胜诉

“专车第一案”车主将索回两万罚款

    昨天,记者从中国“专车第一案”车主代理律师处获悉,该案二审维持原判,司机陈超胜诉。2015年1月,陈超使用专车软件送客,被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陈超随后将济南市客管中心诉至法院,获得一审胜诉。济南市客管中心不服,上诉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车主陈超表示,二审宣判结果在意料之中,下一步打算通过法律程序要回处罚的2万元。

    2015年1月7日,陈超使用专车软件在济南西客站送客,被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两万。罚单由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济南市客管中心)开出。陈超对处罚不服,随后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济南市客管中心撤销处罚。

    “作为专车车主,我觉得两万元罚款适用的规定并不合理,对一个新生事物不作分析,政策跟不上,那么矛盾会越来越多。作为用户,我是觉得专车方便快捷,有很好的用户体验,而济南市客管中心的处罚,会让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失去获得这项服务的可能。” 陈超在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曾表示。

    2015年3月18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正式受理该案,并于同年4月15日开庭审理。该案也作为全国“专车第一案”,引发公众及媒体广泛关注。

    2016年12月30日,该案一审宣判,车主陈超胜诉。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认为,陈超的行为构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但是考虑到网约车这种共享经济新业态的特殊背景,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现有证据,济南市客管中心作出的处罚幅度和数额畸重,存在明显不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应当予以撤销。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不服,上诉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2月20日,北青报记者从陈超代理律师李文谦处获悉,该案日前已作出二审宣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未经开庭,直接通过书面审理的方式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超表示,下一步,他打算通过法律程序,实现撤销处罚决定书,并要回处罚2万元的诉求。/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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