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嘀公司:不存在指控情节
因认为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嘀嘀公司)虚假宣传,并伙同他人拉拢自己公司6名掌握核心商业秘密的员工,侵犯商业秘密且构成不正当竞争,高德软件有限公司(简称高德软件公司)向法院提起8件不正当竞争诉讼,共索赔7500万元。
高德软件公司诉称,嘀嘀公司与胡先生、中智项目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智公司)共同串通,帮助胡先生规避竞业限制责任;胡先生与嘀嘀公司、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小桔公司)劝诱公司另外6名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高级工程师或资深工程师离职,为嘀嘀公司、小桔公司服务,部分工程师在离职前还大量拷贝了公司商业秘密。
高德软件公司认为嘀嘀公司、小桔公司、中智公司、胡先生及另外6名员工的行为,侵犯了公司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判令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辞退上述7名员工,公开赔礼道歉,并分别索赔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1000万元。
此外,高德软件公司在起诉书中称,嘀嘀公司、小桔公司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竞争秩序,要求法院判令两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赔礼道歉,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500万元。
上述8起案件,目前已在北京朝阳法院获得正式受理,均在进一步审理中。/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