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15时30分,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长营大队的民警蔡凤山和汪学剑在长春南收费站出口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这时,一辆车牌为吉AB2***“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进入了两位民警的视野,两位民警通过手持执法终端设备查询该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当两位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证件时,该驾驶人表情显得很紧张,他先将行驶证拿了出来,之后对民警说他没带驾驶证。民警又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他也谎称没带并要求给家打个电话问问。过了一会儿,他打完电话后报给民警一个驾驶证号。民警问其姓名,该驾驶人说他叫张某某。民警通过手持执法终端设备查到该驾驶证的照片并非其本人。经查,该驾驶人名叫洪某,其并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刚才他给其亲属打了个电话,问了他亲属的驾驶证号,想要蒙混过关,结果被长营大队的民警当场识破。
最后,民警对洪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7日。/黄文秀 记者 李娜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