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浙江台州“2·5”火灾事故教训,按照部消防局紧急视频会议部署要求,吉林省消防总队决定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50天的洗浴汗蒸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时间为2017年2月7日至3月27日,包括所有洗浴类场所、汗蒸类场所、按摩足疗类场所等。
检查整治内容包括所在建筑是否经消防审核验收(备案、备案抽查)合格,场所是否经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是否违规使用电热膜、直接敷设伴热导线作为汗蒸房的供热设备。室内装饰装修是否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汗蒸房的保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是否存在占用、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现象等。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总队党委常委负责包保联系点地区,每周督察时间不少于2天。各支队党委常委包县(市、区),每周至少抽查10家洗浴汗蒸类场所;各大队长对辖区内所有洗浴汗蒸类场所实行责任包保,带领消防监督员对列管的所有洗浴汗蒸类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各消防监督员包保管片派出所,指导派出所建立洗浴汗蒸类场所台账,落实包保人员和工作措施,指导派出所开展洗浴汗蒸类场所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过程中,凡检查发现未经消防审批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凡检查发现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增设使用面积、私搭乱建临时建筑,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建筑消防设施或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火灾隐患的,一律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凡检查发现仍在使用电热膜或直接敷设伴热导线作为汗蒸房供热设备的,一律责令10日内拆除完毕,逾期未拆除的一律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直到彻底拆除。凡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按量裁标准上限处罚,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记者 吕闯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