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晒枪及
“公务用枪证”
5日中午12时38分,有网友在新浪微博上称“明天杀崇州”,并晒出了一名小伙在宾馆内持枪的4张图片,其中一张为“公务用枪枪证”。“公务用枪枪证”信息显示,配备单位为“资阳地区乐至县公安局”,微博发出不久后便删除。6日,资阳市乐至县公安局回应称,已初步查明图片中的持枪证早已作废,图片中小伙并非乐至县公安局干警。6日晚9时30分许,乐至警方透露,图中小伙已经被带回调查,该小伙便是当事人,其已在微博作出澄清:枪是假的,持枪证图片系网上下载。
记者看到,微博发布者“中成哥i”注册生日信息为1995年9月27日,“明天杀崇州!”的微博发布于2月5日12时38分,微博发布时的定位为资阳市乐至县公园路附近。4张配图中,有3张同一小伙在宾馆内持枪的图片,另有1张图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上面能清晰地看出证号、枪号、配备单位、枪型和发证机关。所发图片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显示,枪支配备单位为“资阳地区乐至县公安局”,枪型为六四式手枪,发证机关为四川省公安厅。
晚上7:21,“中成哥i”更新微博称,图片中的枪是地摊上10元购买的塑料玩具枪,该枪没有任何杀伤力,买来纯属好玩。持枪证是几年前在乐至贴吧看到的一张图片并保存下来,本人并没有这个证件。“明天杀崇州”在四川话里的意思是明天去崇州。“在此本人深感抱歉,没想到一个玩笑微博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发这微博纯粹为了好玩,请大家原谅,我会向当地警方解释清楚。”
晚上9时30分许,记者从乐至警方获悉,警方找到当事人,并带回调查。
/华西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