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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开展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企业增发部分申报工作 2026年05月08日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的通知(长府办发〔2024〕16号)(以下简称《优惠政策》),为支持长春市企业引才留才工作,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企业增发部分申报工作。

通知明确,以“高校毕业生个人申报”方式成功申请且正在享受“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或“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基础部分)”的,由符合长春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引进且与企业签订一年(含)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当年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符合以上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承诺承担增发总额40%的前提下,可由用人单位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增发部分。

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500元、本科生每月300元,给予最长24个月的就业生活补贴增发部分。

市域内的企业引进的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一是2024年6月3日以后企业引进的当年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二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三是申报人未曾享受吉林省和长春市同类政策。受理地点为各县、市、区人社局。受理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2日。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00;13:30-16:00,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 休息。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