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度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民商事审判典型案例。
2025年,吉林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1221”工作总体安排,民商事审判工作稳中有进、进中向优,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支撑。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93433件,审结民商事案件386016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5.64%,审判质效居于全国前列。
精准服务发展大局,保障区域经济行稳致远。吉林法院助力营商环境建设,确立年度28项重点任务,大力推进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为全省经济发展大局提供扎实司法服务。加强长春智慧法务区专业法庭建设,三年来“六庭”审理案件2万余件。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助力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服务创新大局,强化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全方位保护,审结涉汽车制造、生物医药、光电信息等我省特色优势产业知识产权案件4400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审结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306件。全国首例承认公司实际控制人担责外国仲裁裁决案,被评价为2025年公司法十大里程碑事件。聚焦生态保护,服务乡村振兴。健全完善“1+10”案件管辖机制,出台相关措施并强化跨区域跨部门生态司法协作,保障人参、梅花鹿、冰雪经济、黑土地等特色产业、资源健康有序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格局,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吉林法院筑牢安全防线,与省委金融委、金融监管局建立常态协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审结金融类案件61144件,涉案金额1126亿元。持续推进旧存破产案件清理专项行动,破产审判成效显著,中通国脉重整案获评全国典型案例。发挥“保交楼、稳民生”专班成员单位牵头作用,保障保交楼工作大局稳步推进。坚持调判结合,省高院出台《全流程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实施办法(试行)》,指引各级法院息诉服判工作。继续推动“枫桥经验”落地生根,我省2家人民法庭获评全国法院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法庭辖区行政村和社区“无讼”覆盖率达12.13%,97.1%的法庭与综治中心建立对接机制,全省法庭全部消灭“一人庭”,法庭社会功能更加凸显。
立足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履职助力社会治理。吉林法院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妥善化解民生领域纠纷。加大对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力度,全年共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追索欠薪2387万余元。完善未成年人审判机制,省高院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各中、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同步加挂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牌子。遏制家庭暴力,强化人格权保护,全年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及人格权侵害禁令21份。依法落实涉军维权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加强法治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制发司法建议等方式,提升司法治理效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释放制度效能,促进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吉林法院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审判质效。严格落实案件合议、阅核、评查与问责等制度。推广“两状”示范文本,以文书标准化促推审判规范化。以改革为动力优化审判权力运行,通过环资审判集中管辖、破产管理人选任“批量归集、集约指定”新路径、“法院+金融”协同治理机制等创新做法,有效提升审判质效。深化释法论理,通过健全疑难案件研讨机制、强化业务指导功能、用好智慧法院平台等举措,推动审判质量提升。
狠抓素质作风建设,打造德才兼备审判队伍。吉林法院建立党建与民商事审判业务深度融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通过强化重点案件监管、落实“三个规定”月填报等做法确保公正司法并防范廉政风险。建立常态化专业培训机制,持续激发青年干警成长动能。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精品案例不断涌现,全省法院多篇案例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