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延边支队巡逻三大队的民警在延吉西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速度的20%未达到50%。此时突降暴雨,能见度下降,路面湿滑,超速行驶非常危险。
执勤民警立即在延吉西收费站拦截目标车辆。经现场检查,车内坐着三名年轻女孩,驾驶员高某某出示了驾驶证和行驶证,承认自己确实超速行驶。原来,她们是从黑龙江黑河市来延边自驾游的游客,因为急着赶路,加上雨天视线不好,没有注意到路边的限速标识,导致车辆超速。
民警告知驾驶人在雨天超速行驶的严重危害性,不仅制动距离会大幅增加,车辆还容易发生侧滑、失控等危险情况,并耐心地向她们讲解了雨天行车的安全注意事项,强调安全驾驶的重要性远胜过赶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高某某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高某某诚恳接受了处罚,表示今后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