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巡逻一、二大队民警在珲乌高速敦化收费站口开展执法工作,16时20分许,执勤民警发现一女子驾驶摩托车来到高速公路收费站要驶入高速公路,民警发现该女子驾驶摩托车行驶期间左右“摇晃”,驾驶技术似乎不够熟练,当即引导停车并上前检查。
经询问,驾驶员孙某称要骑摩托车去延吉,盘问期间女子神色慌张,眼神有意躲闪,同时民警发现该女子年龄看着比较小。通过询问得知孙某是敦化市某初中在读学生,一时贪玩把家中的摩托车骑了出来。由于室外气温较低,该女子衣着单薄,民警随即将其带回分局做进一步处理。
民警及时联系了孙某的监护人,对孙某及其父亲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安全宣讲,指出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希望孩子家长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平时多与孩子加强沟通、严加管教,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在民警的训诫下孙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时要求孙某写下保证书,今后坚决杜绝不安全驾驶行为的发生。
警方提醒: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驾驶证与汽车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肯定是属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家长务必教育好自己的孩子,管好车钥匙。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